女子深夜穿着暴露ATM取钱 被人又摸又抢(组图)
昨天,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,法庭上没有律师,也没有家人旁听。站在被告席上的男子,身高1米6左右,穿黑色套头衫。他姓金,22岁,余杭人,捡垃圾为生。
去年10月23日凌晨3点,金戴着黑色鸭舌帽在街上闲逛,在青年路口,看到了一个穿黑色纱裙的姑娘。姑娘盘着头,露着肩膀,露着腿,趿着双拖鞋。
金悄悄跟了上去,两三分钟后,姑娘走向解放路工商银行的ATM机服务区,准备存钱。
金假装在隔壁一台机器上操作,用余光瞄着姑娘,随后走到姑娘身后说:“大半夜的不睡觉,在这里做什么。穿得这么少,勾引谁啊?”
姑娘吓了一大跳,背过身,说在给男朋友弄点钱花花。
金盯着姑娘的胸部一直看,姑娘半靠在ATM机上,右手握着手机,左手握着现金,一动不敢动。金突然走上前,朝姑娘胸部猛抓一把。
姑娘一下把他的手甩开,双手紧紧护在胸前。
金后退了几步,很快又上前迅速摸了姑娘胸部两把,还撩起姑娘的裙子。
“你干什么?!快放手!”ATM机服务区广播突然大响,金慌了,夺门就跑。原来,银行保安此时通过监控录像看到了他的动作。
姑娘蹲在地上哭了起来。
保安报警,民警很快在解放路新丰小吃店门口将金抓获,还在他身上搜出一把刀。
被抓后,金交代,他带着刀就是要抢劫单身女子的。看到姑娘身材不错,顺手摸了她几把。
姑娘跟民警说,金摸她时,手也在抓她手上的钱。
检察官指控,应当以抢劫罪追究金的刑事责任。
法官问金,认不认罪?
金仰着头说:“我觉得是猥亵,不是抢劫。因为开始我就没想过要抢她的钱,只是觉得她身材好……”
“那就是对起诉书认定有异议?”法官说。
“是的。不过,我后来在看守所读了几本书,觉得我又是抢劫,不是猥亵……”
“不是叫你自己给自己定罪。我只问你,事发当时是怎么想的?”
金用力点头:“嗯,是抢劫!我想抢劫!摸完她,正想抢钱的时候,广播响了。”
他说,摸姑娘的时候,姑娘一直反抗,不让自己靠近,还朝他扬了扬手机。
“我跟她说,你有本事就报警呀。你越报警,我就越兴奋。”金说。
当时,姑娘手里攥着3000元钱。
检察官说,金应当认定为抢劫未遂,建议处1至4年有期徒刑。
法官宣布择日宣判。
沙发,那是个有问题的人 呵呵 还有这种事情 活该,穿那么暴露,没被强奸就算走运 唉 一念天堂 一念地狱啊 发生什么··无图啊···· 那是个有问题的人 摸的爽死了! 这男的太悲剧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