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299|回復: 2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北京古城墙被拆,林徽因气到病重并撂下一句狠话,多年后全被说中

[複製鏈接]

5037

主題

1

好友

1萬

積分

教授

Rank: 8Rank: 8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昨天 11:41
  • 簽到天數: 882 天

    [LV.10]以壇為家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4782
    金錢
    41378
    威望
    19744
    主題
    5037

    回文勇士 文明人 中學生 高中生 男生勳章 大學生 文章勇士 教授 文章達人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附件高人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23-12-10 12:29:58 |只看該作者 |正序瀏覽
    林徽因选择中国古代建筑学作为专业方向,文学创作退居其次,仅仅作为副业,偶尔露峥嵘。尽管她有非凡的才识,却疏于动笔,基本上是述而不作,虽曾涉猎诗歌、散文、小说和戏剧等多种文学体裁,留下的作品却少而又少,只能算是一位相当歉收的作家。她长才未展,不用说,这是中国现代文学的损失,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遗憾。
    林徽因是民国时期大名鼎鼎的才女,参与了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深化方案的设计。林徽因年轻时,追求她的不仅有梁思成,还有多情才子徐志摩。徐志摩在结识林徽因时已有家室,但还是写了大量情诗向林徽因表达爱意,但林徽因在得知徐志摩有妻子后毅然回国,与他不辞而别,最终梁思成结为夫妇。婚后夫妇二人琴瑟和鸣,共同为中国的建筑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。
    新中国成立之后再次把北京作为了首都,作为中国的首都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那些几百年的城墙就像是一个牢笼一样限制了城市的发展,因此不少人建议为了北京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该把老城墙全都拆掉。不过以梁思成、林徽因为代表的建筑专家却并不认同这种做法,梁思成认为这是老祖宗留给咱们的遗产,咱们应该保护好。但是梁思成的建议遭到了郭沫若等人的坚决反对。
    古城墙被拆除后,林徽因痛斥:如今你们把古物拆了,日后一定会后悔的。即使有一天你们后悔了,重建也是假的,因为真的已经被你们亲手毁掉了。当年,古城墙拆除给后来的我们,留下几多遗憾。如今的城墙已经寥寥无几,一次次的重建,也只是仿品而已。北京古城墙被拆,林徽因气到病重并撂下一句狠话,多年后全被说中。

    頭像被屏蔽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1

    好友

    345

    積分

    禁止發言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開心
    2024-2-25 17:31
  • 簽到天數: 271 天

    [LV.8]以壇為家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220
    威望
    345
    主題
    0
    板凳
    發表於 2023-12-10 14:54:07 |只看該作者
    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頭像被屏蔽

    0

    主題

    0

    好友

    142

    積分

    禁止發言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郁悶
    2024-1-23 22:49
  • 簽到天數: 19 天

    [LV.4]偶爾看看III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0
    金錢
    1929
    威望
    142
    主題
    0
    沙發
    發表於 2023-12-10 12:31:30 |只看該作者
    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   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,有您們回應支持,才有動力去發貼!
    回復

    使用道具 舉報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15 09:33 , Processed in 0.020178 second(s), 26 queries , Gzip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